一份仅有虚拟资产却价值连城的账号(虚拟财产只有使用权)

游戏技巧 2025-09-29 1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一份仅有虚拟资产却价值连城的账号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1. 如何看待腾讯起诉DD373,庭审称「虚拟财产不属于用户,被盗用户需赔偿」?是否有法律依据?
  2. 虚拟货币赚了一千万犯法吗?

如何看待腾讯起诉DD373,庭审称「虚拟财产不属于用户,被盗用户需赔偿」?是否有法律依据?

1.当事人一方利用自己的垄断优势地位与另一方签订的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那么用户支付了对价,就拥有了相应装备的游戏账户,用户取得了该账户作为虚拟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用户对于自己的虚拟财产被盗,岂有自己赔自己的道理,若说赔偿,也是某讯应当协助被盗用户向盗窃者追偿。

2.《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根据497条 第三项的规定“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某讯律师声称双方签订的,由某讯提供的格式合同的格式条款“约定的用户与其签订的格式合同,排除用户拥有该账号(作为虚拟财产)的所有权的格式条款无效!

综上所述,腾讯起诉请求DD373赔偿4000多万元的诉请不能成立,理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虚拟货币赚了一千万犯法吗?

1.犯法

2.不管是抱着什么目的,不少人都在虚拟货币领域有所涉猎,甚至是持有一些币种。随着政策形式的变化,有些人开始担心,我买卖虚拟货币违法吗?

实际上,在网络上关于这一问题的探究还真不少。有人心想,我不就是自己买了点虚拟货币么,就算转手出去,赚了亏了也都是自己的事,这样也能犯法?

要说犯不犯法,还得看具体情况。

不同条件,不同结果

对于违法与否的讨论,源头基本聚焦在2025年9月15日国家多部委联合发布的一份通知上,这就是《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通知主要阐述了4点:

一是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币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也就是说虚拟货币其实并不算货币,不能作为货币流通,只是类似于虚拟商品。

二是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这一条也是大家最为关注的,稍后我们来详谈。

一份仅有虚拟资产却价值连城的账号(虚拟财产只有使用权)

三是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也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虚拟货币赚了1,000万,肯定是属于犯法行为。虚拟货币在我们国家是属于不合法的。所以不管你是因为什么原因,加入到了虚拟货币的买卖当中就已经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属于违法行为了。至于在虚拟货币买卖过程中是赚了钱还是亏了钱已经不重要了。

不犯法。

目前有许多种虚拟货币,比如比特币(BTC)、LTC,Q币,百度币,还有各种游戏币,都是虚拟货币,都可以用来交易。比如游戏币市场,玩家可以通过买卖游戏币来挣钱或者购买武器装备来升级。

最著名的是比特币BTC,一个比特币的价值最高峰的时候炒作到几万美元,现在的价格是13万多人民币。比特币的出现甚至对一些黑市交易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虚拟货币可以正常使用,所以赚一千万是合法的。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了解更多关于一份仅有虚拟资产却价值连城的账号的信息可以在站内搜索。